2008-03-31發布 2008-10-01實施
[pdf格式]
1 范圍
本部分適用于必須具有固定式進入設施的所有固定式和移動式。
本部分適用于作為機器部件的平臺和通道。
本部分可能也適用于進入安裝在建筑物內作為建筑物一部分的工作平臺和通道,假設建筑物此部分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進入機器的固定設施。
本部分也適用于永久固定在特定機器上,以及機器的某些操作可能要移除或移動到旁邊(例如:更換大型壓力機的工具)的工作平臺和通道。
本部分不適用于電梯、可移動升降平臺或專門設計用于兩極平面之間提升人員的其他裝置。
本部分包含的重大危險,見GB 17888.1?2008中的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