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石油化工可燃性氣體排放系統的設計要求。 本規范適用于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性氣體排放系統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的設計。
點贊
收藏
評論
上一篇:石油化工設備混凝土基礎工程施工技術規程SH/T 3608-2011
下一篇:石油化工閥門檢驗與管理規范SH 351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