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發布[word格式]
1 引言1.1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交流50Hz(或60Hz)、額定電壓至1200V或直流額定電壓1500V的一般用途的接觸器(以下簡稱接觸器)。該接觸器可用以接通和分斷電路,并與適當的熱繼電器或電子式保護裝置組成電磁起動器,以保護可能發生操作過負荷的電路。注:接觸器的派生品種,除特殊要求外,仍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1.2 主要目的本標準主要目的在于說明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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