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9發布 2007-01-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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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正壓式消防氧氣呼吸器的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貯存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消防員和搶險救護人員在有毒、缺氧、煙霧、懸浮于空氣中的有害污染物等惡劣環境中,搶險救災或從事災情處理工作時使用的正壓式消防氧氣呼吸器(以下簡稱呼吸器)。
本標準不適用于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潛水呼吸器和負壓呼吸器。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