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CJJ 51-2006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發布日期】2006-11-29
【實施日期】2007-05-01
【標準狀態】現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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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符合安全生產、保證正常供氣的要求,保障公共安全和保護環境,制定本規程。
本規程適用于設計壓力不大于4.0MPa城鎮燃氣管道及其附件、場站、調壓計量設施、用戶設施、用氣設備和監控及數據采集系統等所組成的城鎮燃氣設施的運行、維護和搶修。
本規程不適用于城鎮燃氣的汽車加氣站的運行、維護和搶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