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9發布 2009-01-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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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分級、動火作業安全防范要求、動火分析及合格標準、職責要求及《動作作業安全證》的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化學品生產單位禁火區的動火作業。
本標準不適用于化學品生產單位的固定動火區作業和固定用火作業。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