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塑料生產系統的粉塵防爆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a)以烯烴類氣體為原料,主要工藝過程為經聚合反應得到塑料粉末料、經造粒得到塑料顆粒料粉體的生產系統;b)以塑料、合成聚合物粉末或顆粒料為原料,通過熔融與注塑等工藝生產與加工塑料用品的生產系統,包括廢舊塑料回收處理與加工生產系統。 本標準不適用于塑料粉末噴涂工藝過程。
點贊
收藏
評論
上一篇:散糧碼頭爆炸性粉塵環境施工及裝卸設備維修安全規范(報批稿)AQ 4231-2013
下一篇:烘干設備安全性能檢測方法(報批稿)AQ 521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