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31發布 2008-10-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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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部分適用于必須具有固定式進入設施的所有機械(固定式和移動式)。
本部分適用于作為機器部件的樓梯、階梯和護欄。
本部分可能也適用于用于進入安裝在建筑物內作為建筑物一部分的樓梯、階梯和護欄,假設建筑物此部分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進入機器的固定設施。
本部分也適用于沒有永久固定在機器上,以及機器的某些操作時可能要移除或移動到旁邊(例如:要換大型壓力機的工具)的樓梯、階梯和護欄。
本部分的重大危險,見GB 17888.1-2008的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