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0.1 為使礦山電力設計貫徹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到保障生命安全和設備安全、供配電可靠、節約能源、有利環保、技術先進和經濟合理,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除石油礦山外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各類礦山電力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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