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照明燈具安全要求GB 7000.2-1996
【發布單位】國家技術監督局
【發布日期】1996-06-17
【實施日期】1997-07-01
【標準狀態】現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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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白熾燈、管形熒光燈和其他氣體放電燈的應急照明燈具的安全要求,其應急電源電壓不超過1000V,閱讀本標準時,同時參閱GB 7000. 1 的有關章。
本標準不包括防爆應急照明燈具〔見GB 3836.1-83(neq IEC 79)7,也不包括非應急電壓降低時對裝有高壓氣體放電燈的燈具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