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安全運輸規程 GB 11806-2019
【發布單位】生態環境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發布日期】2019-02-15
【實施日期】2019-04-01
【標準狀態】現行
【文件大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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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常規運輸條件、正常運輸條件和運輸事故條件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要求。本標準中的運輸要求包括包裝的設計、制造和維護,也包括貨包的準備、托運、裝載、運載(包括中途貯存)以及貨包最終抵達地的接收和卸載。
本標準適用于放射性物品(包括伴隨使用的放射性物質)的陸地、水上和空中任何方式的運輸。
當運輸的放射性物品具有附加風險,或與其他危險貨物一起裝運時,還應遵守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