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將安全隱患排查"回頭看"引向深入,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的建立,近日,忻州市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建立了市、縣(市、區)、鄉(鎮)、村四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的排查和整改機制。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性質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事故隱患分為A(重大)、B(較大) 、C(一般)三類,區別對待,分類管理。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集中排查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每年不少于兩次,并實行零報告制度。對各縣市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每年定期上報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檢查以及群眾舉報并經評估確認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跟蹤監督管理,涉及多部門、多單位或跨區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由各級安委會牽頭協調整改落實。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要在確認之日起15日內,制定上報整改方案,整改結束后,政府有關部門要在接到企業申請后十日內組織專家對事故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同時,各級政府要向社會公布,定期發布事故隱患整改信息,接受輿論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