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和平區安監局針對元旦、春節臨近,煙花爆竹將進入營銷旺季的特點,結合本區實際,采取六項措施強化煙花爆竹監管力度。
一是明確銷售和燃放區域、時間及品種。確保煙花爆竹品質安全及銷售、燃放地域和時段可控。
二是實行銷售風險抵押金制度。與經營業戶簽訂安全承諾書,每個網點交付抵押金2萬元,強化業戶經營主體意識。
三是全面規范銷售點位。在合理選定銷售及臨時存儲庫房點位基礎上,由區安監局為業戶統一訂做銷售亭70個,并統一懸掛制式橫幅標志。
四是嚴把準入關。嚴格對零售許可證、占道許可、工商營業執照的審批和安全培訓,業戶手續齊全,培訓合格,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五是嚴把運輸關。經營業戶與有運輸能力的批發單位簽約配送。對無配送能力批發單位,業戶可自行運輸,但必須使用交通部門審定的專用車輛,持公安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嚴格按相關要求運輸。
六是屬地管理,綜合監管。各銷售點及存儲庫房實行屬地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具體人。區安監局成立煙花爆竹專項監察組,并協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確保元旦和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