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安排階段(2007年12月27日-28日)。成立全市集中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召開領導小組工作會,對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全面部署安排,明確各部門責任、目標和任務,確定專人負責。
二、鄉(鎮)自查階段(2008年1月2日-14日)。鄉(鎮)按照《通知》要求進行自查,同時與村委會簽訂安全責任狀,落實責任人,對鄉村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儲存倉庫、小作坊情況進行一家一戶仔細排查,并保留登記在冊。
三、各縣檢查階段(2008年1月15日-20日)。各縣按照《通知》要求對轄區鄉(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對職能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層層落實責任人和責任制。
四、整治領導小組重點抽查階段(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月30日)。由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在潯陽區、廬山區、九江開發區集中開展兩次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聯合大檢查;對重點縣區、重點鄉鎮進行抽查,依法追究有關工作落實不到位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全市"回頭看"大檢查階段(2008年2月3日-25日)。全市開展"回頭看"聯合大檢查,重點對前期排查、督查發現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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