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神農架林區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確保及時、有序地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有效處置道路交通事故,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于近日出臺了《神農架林區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預案》對轄區內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程序作了明確規定: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上,設立了神農架林區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林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李本華擔任總指揮,副指揮長由安監、公安、交通及事故發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領導擔任;指揮部下設現場處置、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四個組。在應急救援工作程序上,對交通事故信息報告、交通事故信息處置、發生重大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程序、車輛發生火災事故現場處置程序、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處置程序作了明確規定。
《預案》要求:要按照“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快速反應”的原則,構建神農架林區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利用122、110、119、120聯動機制和交通事故“綠色救助通道”,加強交通事故信息通報和反饋,形成部門協調和聯動,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亡。
《預案》規定:對發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規定上報事故信息,或遲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拒不執行應急救援指揮部指令,或執行不力、延誤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現場秩序維護不力,嚴重影響和干擾應急救援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嚴格調查交通事故責任。對觸犯法律規定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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