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社會宣傳力度,大力增強全民現代交通法治意識和安全意識,提高廣大群眾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為縣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信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決定于2月9日至15日開展《實施辦法》宣傳周活動。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大隊成立了《實施辦法》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管大隊大隊長劉萍同志任組長,教導員陳世忠同志任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浦生同志任主任,各科室中隊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積極協調和加強《實施辦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同時,大隊召開了各科、室、中隊負責人工作會議,強調了開展此次活動的重要意義,要求各科、室、中隊務必高度重視,力求達到法律宣傳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是集中統一宣傳,明確宣傳重點。為了把學習宣傳活動推向高潮,大隊決定于2月12日上午9時整在縣城水閣塘路段開展《實施辦法》現場咨詢活動。屆時,辦公室、宣教科、財務科、秩序科、車管所、違處中心、機動中隊、城區中隊、事故中隊將派出宣傳骨干參加活動。此次咨詢活動的宣傳重點為:以機動車駕駛人“十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五不準”為主要內容(“十禁止”即:禁止超速、禁止超員超載、禁止違法超車、禁止酒后駕駛、禁止疲勞駕駛、禁止套牌行駛、禁止無證駕駛、禁止違法停車、禁止不按規定變更車道、禁止騎乘摩托車不戴頭盔等十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五不準”即:不準闖紅燈、不準跨越中心隔離設施橫穿馬路、不準隨意攔乘出租公交車、不準在機動車道行駛、不準在道路上嬉鬧玩耍),并力爭教育率達到90%以上。
三是宣傳形式多樣,務求取得實效。為了使《實施辦法》宣傳周活動取得實效,大隊首先結合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在城鄉主要公共場所和國省道沿線,廣泛懸掛《實施辦法》的標語橫幅、掛圖,并組織民警深入農村、社區、學校、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教育,教育員工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其次,結合日常執勤執法,宣傳《實施辦法》的新規定、新標準、新要求,踐行教育與管理相結合基本原則,倡導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減少交通違法行為和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再次結合當前春運工作,深入收費站、春運服務點、客運場站、外來民工聚集的廠礦企業、農村鄉鎮等宣傳陣地,緊緊抓住客運企業駕駛人、返鄉農民工和中小學生等重點群體的出行特點,以安全出行提示和預防事故常識為重點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同時,結合“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深入教育、司法、交通、農機、安監、廣電等部門征求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大力宣傳《實施辦法》對相關部門提出的責任要求,通過持續不斷地宣傳教育,切實加快交通安全宣傳社會化進程,逐步形成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界廣泛支持、人民群眾共同參與的良好局面,實現道路交通參與人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普遍增強、交通事故減少、交通秩序良好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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