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和我局安全生產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強化車輛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近日,東明河務局與8名汽車駕駛員簽定了2010年《安全責任書》。
該《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駕駛員的責任:首先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的交通安全知識,積極參加單位舉辦的各種宣傳和教育活動;其次是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三是做到嚴格遵守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做好車輛出車前,回來后及途中的保養工作,保證車輛不帶病行駛;四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酒后駕車、無證駕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遵守超車、會車、停車的有關規定;五是對因責任心不強、執行制度規范不力導致車輛受損或發生責任事故的,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在本年度評先評優中實行一票否決,并責成其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責任書的簽訂將行車安全責任真正落實到了每一個人,使每一位駕駛員都感受到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有利于駕駛員樹立起“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意識,增強了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自覺性。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