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州市安監局在抓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零售經營業戶日常安全監管,監督其依法規范經營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監管新模式,對兩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實行購進煙花爆竹備案制度。
該制度要求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單位每筆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自購進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市安監局備案,包括產品購銷合同、產品的種類、規格、數量、合格證和生產企業名稱、生產廠家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運輸許可復印件以及單個產品的照片(電子版)等。
安監局根據企業報備情況,及時對批發企業購進煙花爆竹進行核查,并拍照登記,確保在第一時間發現企業的各類違規、違法行為,從源頭上堵截非法或不合格的煙花爆竹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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