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抓好汛期安全生產,臨朐縣安監局認真落實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預防制度,嚴格執行汛期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規定。
一是認真做好災害性天氣的預報工作。對災害性天氣在第一時間,通過媒體、網絡、手機短信等一切手段和渠道及時向社會和公眾發布,同時將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及時向各鎮政府(街辦)及有關部門報送。
二是迅速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在獲悉災害性天氣預報后,立即采取措施,及時向有關行業(領域)所屬企業單位發出預警預防指令,督促企業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煤礦和非煤礦山凡是當地降大雨和暴雨的一律停產撤人。組織各礦山企業認真開展停產撤人應急演練,確保撤人迅速,萬無一失。對有可能遭受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威脅的工礦企業、建筑工地和居民區、學校、幼兒園、商場、集貿市場等人員集中部位,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做好撤離人員準備。
三是認真做好情況反饋。災害性天氣過后,認真搞好情況反饋,及時調度和抽查預警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凡是工作不到位或者該停產撤人而沒有停產撤人的,要當作事故來對待,認真追查各個信息傳遞環節的責任,并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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