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禁止在堤(壩)身、護堤地內取土、打井、爆破……”。這是臺前河務局利用普法宣傳車開展“送法下鄉”活動的一個鏡頭。
為確保防洪工程安全,增強沿河鄉村群眾的法律意識,2012年12月4日,臺前河務局借全國法制宣傳日之際,以學習貫徹《水法》、《防洪法》、《河南省黃河河道管理辦法》、《河道工程管理條例》和《行政許可法》為中心,開展了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水法宣傳活動。
該局出動普法宣傳車在縣城及沿河鄉(鎮)、自然村進行廣泛宣傳;同時在縣城和沿河各村鎮張貼標語、制作宣傳畫,以提高廣大群眾法律意識和節水意識;另外,將《水法》、《防洪法》、《河道工程管理條例》印成小冊子,發放到農民手中,是他們真正地知法懂法,為構建和諧的水利發展環境,轉變用水觀念,科學規劃、合理開發水資源,保持黃河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營造良好的水事秩序,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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