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安監生產執法監察支隊在嚴格遵循“執法與服務并重”、“處罰與教育同行”的指導思想下,轉變執法理念、創新執法模式,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踐行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通過建立“兩項制度”,推行“七個說清”,不斷提升執法隊伍形象和公信力,逐漸摸索出了一套“說理式”執法模式,收到廣大生產經營單位的好評。
一、建立“兩項制度”搭建交流平臺
安全生產關系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安監執法容不得半點馬虎和懈怠,面對各種違法行為要堅決打擊,并努力做好“處罰與教育結合”的大文章,要充分傾聽企業的陳訴和需求。在執行處罰案件的同時,我們建立完善了“約談制度”,即對生產經營單位的違法行為,由執法監察機構負責人對其進行約談,說清有關法律規定,教育其提高法律意識;“回訪制度”,即行政處罰后,對當事人予以回訪,幫助企業分析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應當采取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建議。
二、做到“七個說清”規范執法行為
執法監察過程不僅要求我們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程序要求,更是體現我們安監執法隊伍形象的關鍵過程,在不斷的執法過程中我們對檢查前制作《檢查表》和《檢查方案》、文書制作規范、證據收集目錄、違法行為處罰條款的適用等方面進一步規范、總結,力求從七個方面向企業說清楚、講明白。
“監督檢查必說清”,檢查前編制《檢查表》、《檢查方案》,重點說清檢查依據、檢查目的、檢查方式、檢查內容;
“問題整改必說清”,對檢查出的違法行為、事故隱患,要對企業說清違反法律法規的名稱、具體條款或標準規程的具體規定,整改的具體要求、完成時限;
“文書要求必說清” 對下達的《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等執法檢查文書,重點要向企業及時說清文書下達后不嚴格落實所應承擔的不利后果、告知復議或訴訟的權利和時限,因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到期完不成整改的,要說清申請延期復查等補救措施;
“調查取證必說清”,重點說清調查的依據、目的,出具假證、偽證或不予配合調查取證所應承擔的不利后果;
“處罰告知必說清”,重點說清違法事實、違法證據、法律依據、陳述申辯或聽證權利、自由裁量權標準;
“處罰決定必說清”,重點說清違法事實與定案證據、法律規定的聯系,違法性質、情節與處罰結果的關系;
“處罰執行必說清”,重點說清行政處罰決定履行期限、罰款繳納方式途徑,不履行決定所應承擔的不利后果。
今年 截止目前,支隊共對18起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各項處罰決定全部執行到位,沒有發生一起拖延執行的案例,“說理式”執法收到初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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