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做好剩余煙花爆竹回收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臺兒莊區進一步建立健全煙花爆竹回收制度。
一、從我區土產雜品公司、銀盾、圣典三家批發企業進貨,且經營許可證到期未售出的煙花爆竹均納入回收范圍。
二、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主動與臨時銷售點聯系,臨時銷售點積極配合,按照“誰售出誰負責”的原則,批發企業與零售點對接,從哪家批發企業進貨退回到哪家倉庫保存,確保全覆蓋、不遺漏。
三、對于未拆封的花炮產品可根據批發企業規定原箱回收,已開封的整箱要逐一開箱驗收合格后方能回收,已超過三年保質期的花炮產品將由各批發企業進行返廠處理或由公安部門進行集中銷毀。
四、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要安排專人負責,專車運送,若回收的煙花爆竹數量較多,則及時與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聯系,安排運輸時間,劃定運輸路線,禁止自行運輸。
五、零售點不得私自留存或私自處理,批發企業對回收的煙花爆竹做好數量、品種登記和封存、入庫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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