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汲取湖南湘潭“7.10”校車落水事故慘痛教訓,做好過渡期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信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通過“排查摸底、宣傳引導、適時整治”切實抓好暑期校車管理工作。
排查摸底。由車管所牽頭組織各中隊按照管轄區域,深入各鄉鎮幼兒園對校車排查摸底,逐園逐車排查,做到“見車、見人、見證”,對符合專用校車的建立完善車輛及駕駛人工作臺賬,不符合專用校車標準的集中接送學生、幼兒車輛也建檔留存備查。
宣傳引導。大隊以湖南湘潭“7.10”校車落水事故為反面教材,開展警示教育,要求各幼兒園特別是山區負有接送業務的幼兒園引以為戒,減速慢行,拒絕超員。同時,宣傳校車管理相關政策,對不符合專用校車標準的集中接送學生、幼兒車輛,通知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于8月底前恢復機動車原貌,在機動車恢復原貌前一律不得通過機動車查驗,不得核發檢驗合格標志。9月1日起,凡是不符合專用校車標準的集中接送學生、幼兒車輛未恢復原貌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駛。
適時整治。大隊結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暑期校車行駛規律,在校車行駛高峰期的上午8:00時—9:00,下午16:00—17:00時,開展突擊集中整治活動,重點查處校車超員、不按規定行駛路線、駕駛人與準駕車型不符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不符合校車管理規定接送學生車輛,告知不能再從事接送學生工作,于8月底一律取締,確保幼兒上放學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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