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防洪預案是黃河非工程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原陽河務局把預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可操作性作為重點,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預案編制技術人員,對黃河防汛應急預案、灘區蓄滯洪運用預案為主的預案體系進行修訂完善。
原陽防洪預案編制依據新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結合當前黃河防汛新形勢、新任務,明確防守重點、指揮調度及防守措施;貫徹落實防汛行政首長負責制,明確各防汛成員單位職責和縣、鄉、村三級防汛責任人職責;根據河道工程現狀、汛前河勢查勘、根石探測成果,對不同流量級洪水工程可能發生的險情進行分析預估,制定應對措施和搶護方案,明確各工程的防守責任人和河務部門技術負責人;發生較大洪水,灘區群眾急需外遷時,明確遷安救護工作組職責、遷安路線、安置地點、遷移方與安置方責任人,制定“五戶聯遷”機制方案遷移群眾;根據汛前清倉查庫、料物補充、社會大型搶險設備調查結果,對物資保障措施進行修訂完善。
防洪預案修訂完善后,及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使預案具備科學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為防洪指揮調度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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