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至2023年,我國國內連續發生餐飲場所因液化氣使用中燃氣泄露爆炸火災,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事故,損失慘重讓人痛心。痛定思痛根據國家《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參照液化氣等燃氣管理部門的有關規程,綜合編輯整理本《要點》,供餐飲場所人員學習和工作中參考使用。有不當之處,“安全無小事”敬請批評指正:
一、液化氣鋼瓶
1液化氣鋼瓶使用壽命為8年,每4年檢測一次,8年后根據檢測情況可延長使用壽命,最長不超過4年;
2鋼瓶上應安裝電子標簽,掃碼可追溯充裝、配送、使用環節有關信息,禁止購買、使用私人充裝的液化氣鋼瓶,不要為節省錢財,反倒造成大事故,哪個劃算;
3鋼瓶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在地下半地下場所使用、不得在高層建筑內使用、不得在大型商業綜合體內使用、不得在餐廳內擺放或使用;
4當存放超過100kg時,應設專用氣瓶間。
二、液化石油氣調壓閥
液化氣瓶上使用的減壓閥,應當是不可調節減壓閥,嚴禁使用高壓閥。
三、燃氣軟管
1軟管應為不銹鋼波紋管等長壽命軟管,液化石油氣使用的不銹鋼波紋管應為超柔性;
2用戶不得在軟管上私接”三通“接口供多個灶具使用,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軟管不應當穿墻、埋地,禁止使用淘汰橡膠軟管;
3嚴密管線、爐具、閘閥連接穩固。并做好經常性檢查和測試有否漏氣;
四、灶具
1燃氣具使用不得超過8年的安全使用年限,且必須使用具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灶具,與鋼瓶的距離應大于0.5m;
2禁止使用不具備熄火保護裝置的不合格灶具;
五、可燃氣體報警器
1廚房內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對于餐飲行業,安裝燃氣報警器是硬性規定,必須執行;
2由于液化氣比重比空氣重,液化氣可燃氣體報警器距離地面距離應不超過0.3公分,與灶具、窗戶的水平距離要大于0.5m。
六、鋼瓶超過100Kg時應獨立設置鋼瓶儲存間,距離人員居住、辦公場所保持一定的防火、防爆安全距離,并符合下列要求:
(1)房間應開設窗戶,面積符合泄壓要求且通風良好;
(2)房間的電器應是防爆電器;
(3)室內地面應為不發生火花面層;
(4)相鄰房間應為非明火、散發火花地點;
(5)應安裝燃氣濃度報警器;
(6)至少設置8公斤干粉滅火器2具以上。
七、當出現燃氣泄露報警器發出警報蜂鳴聲或剛剛進入門后即嗅的液化氣的味道時:
一是要迅速關閉燃氣(罐)總閥,同時開窗通風,降低室內的燃氣濃度;
二是禁止下列事項:
1不要開、關家里的電器,防止產生電火花,引爆液化氣;
2不要在此時脫、穿衣物,防止化纖、尼龍衣服產生靜電火花,引爆液化氣;
3在開窗戶、室內走動時,謹慎小心防止室內金屬物體移動防止產生撞擊火花,引爆液化氣。
八、使用中發生火情的處理:
1發生爐具因漏氣或導管接口松動漏氣起火時,應立即關閉總閥停止供氣;
2發現液化氣鋼瓶總閥漏氣處起火時,應立即用濕毛巾或不燃物質護住手后把鋼瓶總閥關閉,但是,在總閥失靈關閉無效情況下應迅速將鋼瓶移至安全空曠地帶控制其安全燃燒,直至液化氣燃盡自然熄滅為止,切不可將火撲滅;
3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及時撲滅因漏氣起火引發的其他部位的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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