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近日,龍口市應急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某企業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機砂輪機未設工件托架。
經調查,該企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對該企業給予了行政處罰。
下一步,龍口市應急局將持續督促企業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實落實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作業現場的安全,堅決杜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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