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學性原則。指標體系結構的擬定、指標的選擇必須以危化品的特性、安全評價理論為依據,這樣指標才具有可靠性和客觀性,評價結果才具有可信性。科學性是實現評價指標規范、統一的基礎。科學性原則要求指標的選擇、計算方法、信息收集、涵蓋范圍等都必須有科學依據。
2.系統性原則。指標體系要全面涵蓋系統安全涉及到的各個方面,必須依照系統的特性如集合性、目的性、相關性、層次性、整體性來組合。危化品安全評價涉及的人一機~環境~危化品系統內部結構復雜,各子系統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因此,建立的指標體系應層次分明,能將復雜的問題簡潔、清晰地表達出來,準確評價企業的安全狀態。
3. 可操作性原則。建立的指標體系往往在理論上反映較好,但可操作性不強。因此,在設計指標時,不僅要概念明確、定義清楚,具有代表性,能方便地采集數據、收集情況:還要考慮現行的技術水平和國情。只有堅持可操作性原則,安全評價工作才能順利進行。
4 .方向性原則。指標體系的設計應體現我國有關危化品管理和評價的方針政策。這些政策規定了危化品管理的目標和方法,時效性強,對指標的選擇具有重要意義。
5 .突出性原則。指標的選擇要全面,但應區別主次,要體現直接引發事故的人、機、環境等指標,更要重視決定三者安全狀態的管理指標。只有堅持突出性原則,才能使評價工作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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