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程序主要包括:準備階段,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形成安全評價結論及建議,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具體程序如下圖所示。
一、準備階段
明確被評價對象和范圍,收集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工程、系統的技術資料。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根據被評價工程、系統的情況,辨識和分析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危險、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發生的途徑及其變化的規律。
三、定性、定量評價
在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分析的基礎上,劃分評價單元,選擇合理的評價方法,對工程、系統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
四、安全對策措施
根據定性、定量評價結果,提出消除或減弱危險、有害因素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建議。
五、安全評價結論及建議
簡要地列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評價結果,指出工程、系統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因素,明確生產經營者應重視的重要安全措施。
六、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制
依據安全評價的結果編制相應的安全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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