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階段法的評價程序
其評價的步驟如下:
1)有關資料的整理和討論。為了進行事先評價,應將有關資料整理并加以討論。資料包括建廠條件、物質(zhì)理化特性、工程系統(tǒng)圖、各種設備、操作要領、人員配備、安全教育計劃等。
2)定性評價。對設計和運轉(zhuǎn)的各個項目進行定性評價。前者有29項,后者有34項。
3)定量評價。把裝置分成幾個工序,再把工序中各單元的危險度定量,以其中最大的危險度作為本工序的危險度。單元的危險度由物質(zhì)、容量、溫度、壓力和操作五個項目確定,其危險度分別按10點,5點,2點,0點計分,然后按點數(shù)之和分成三級。
對單元的各項按方法規(guī)定的表格賦分,最后按照這些分值點數(shù)之和,來評定該單元的危險程度等級。
物質(zhì)E 容量F 溫度G 壓力H 操作I 16點以上
{ } + { }+{ } +{ } +{ }={11~15點}
0—10 0—10 0—10 0—10 0—10 1~10點
危險性R=E+F+G+H+I
R≥16點為1級,屬高度危險;
11≤R≤15點為2級,屬中度危險,需同周圍情況和其他設備聯(lián)系起來進行評價;
1≤R≤10點為3級,屬低度危險。
4)安全措施。根據(jù)工序評價出的危險度等級,在設備上和管理上采取相應的措施。設備方面的措施有11種安全裝置和防災裝置,管理措施有人員安排、教育訓練、維護檢修等。
5)由事故案例進行再評價。按照第四步討論了安全措施之后,再參照同類裝置以往的事故案例評價其安全性,必要的話,反過來再討論安全措施。屬于第Ⅱ、Ⅲ級危險度的裝置,到此步便認為是評價完畢。
6)用事故樹(FTA)進行再評價。屬于第Ⅰ級危險度的情況,希望進一步用FTA再評價。
通過安全性的再評價,發(fā)現(xiàn)需要改進的地方,采取相應措施后,再開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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