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內外實際應用的安全性評價方法大致有以下幾種:
(1)定性安全性評價
所謂定性安全性評價系指:在對“系統”存在的危險因素進行全面辨識和確認的基礎上,對各個危險因素的嚴重程度進行“定性”即“分級”,然后綜合評價整個系統危險性的嚴重程度,即對整個系統的危險程度進行“定性”和“分級”。為了劃分危險性的嚴重程度,通常采用“量化”,即用“數量”來表征“嚴重程度”的方法,使“分級”易于操作和達到相對合理。
定性評價方法,具體又可以分為兩種:
①逐項賦值評分法,簡稱“評分法”。
這種方法首先根據評價對象和目的,按照“系統”分解(分割)的方法,編制安全檢查表,確定查評項目,然后根據查評項目所涉及的危險因素的重要程度,逐項賦以同重要程度相對應的分值。具體做法上一般都先確定一個總分,然后逐項確定子系統的重要程度,即確定權重系數,根據權重系數將總分分配到各個子系統,如果需要還可按此法將子系統的總分再分配到下一級子系統,然后再按權重系數將子系統(或下一級子系統)的總分分配到各個評價項目。
權重系數的確定,以往都是通過專家討論或通過對專家的調查和咨詢進行的,主要是依靠專家群體的知識和經驗。這樣確定下來的權重系數,大體上是能夠得到公眾認同的,但是為了盡可能減少主觀因素,帶來的不利影響,在確定權重系數時,如有條件可采用現代管理科學的一些方法,如:特爾菲法或功能系數評價法。
②單項加權計分法。
這種計分法是將評價項目的實際檢查結果,根據事先規定的條件評為“優、良、中、差”4個等級(等級數不限,但整體上等級數要統一)。然后根據事先確定的每個等級的權重系數(即分值)得出整體評價值。
(2)定量安全性評價。
定量安全性評價系指通過評價可以利用精確數學(傳統教學)方法求得系統事故(一般都是指特定事故)發生的概率,并將計算得出的事故概率同規定或預期的安全指標進行比較,以評價系統的安全水平是否滿足要求。
對于那些危險性特別高,事故頻發的裝置和保護等系統,要在定性的基礎上進行定量評價。
目前,中小型企業定量評價有兩種,一種是以可靠性為基礎的評價法。如故障類型影響致命度分析和事件數分析等;另一種是評點法。在難于取得可靠性數據的情況下,可采用評點法,此法的應用是較為精確的。它是從幾個方面來考慮故障對系統的影響程度,用一定的點數表示程度的大小,通過計算,求出故障等級。
通過故障等級和評點數,可掌握故障程度,從而對人身,設備的安全工作,有個基本的安全基準,因此,可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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