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指數評價法是由美國道化學公司首創。該公司自1964年提出用火災爆炸指數評價化工生產裝置危險性以來,在20多年的時間里,先后共修改了五次,于1987年發表了第六版。1974年英國帝國化學公司蒙德部在道氏三版的基礎上加以修改和擴充,提出了ICI/MOND火災、爆炸、毒性指標評價法,1976年日本勞動省又公布了“化工廠安全評價指南”,即化工廠安全評價六階段法。另外還有美國杜邦公司,保險協會研究的方法及日本的崗山法、匹田法等也都源于道氏法。下面就這一類方法中有代表性的作一介紹。
道化學公司評價法(第六版)是以工藝過程中使用、生產物質的理化特性為基礎,結合工藝條件、物料量等因素求取火災爆炸指數,進而求出經濟損失大小,以損失金額確定其危險程度。評價過程中所使用的數據是來自以往事故統計、物質的潛在能量及現行防災措施的經驗等。
火災爆炸指數評價法的目的是:確定危險場所的火災、爆炸潛在危險;找出可導致事故發生及擴大災害的設備;將潛在的火災、爆炸危險性納入安全管理。
評價程序如圖1所示。
圖1 安全評價程序圖
評價程序:確定單元(二)
為了便于分析,必須首先將評價對象(工廠或裝置)按設備間的邏輯關系劃分成單元,按單元進行評價。如利用二氯乙烷裂解制取氯乙烯工廠的裂解爐/冷卻區中所劃分的單元為二氯乙烷預熱器、二氯乙烷吸收塔和焦油槽等。乳液法生產丁苯橡膠的工廠可分為單體混合器、聚合釜、卸料罐、水處理室、苯乙烯洗滌塔等單元。一般倉庫可看作一個單元,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有防火墻時,則可以防火墻為界劃分單元。
多數工廠是由多個單元組成的。評價時只選擇那些對工藝有影響的單元進行評價,這些單元稱為評價單元。
選擇評價單元的內容如下:
① 物質的潛在化學能;
② 危險物質的數量;
③ 資金密度(每平方英尺美元數);
④ 操作壓力與操作溫度;
⑤ 導致以往事故的要點。
一般來說,單元的評價內容越多,其結果就會越接近實際危險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