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搞好鄉鎮船舶安全管理
當前,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的隱患還比較突出,鄉鎮船舶交通事故高發且死亡率高,是影響水上交通安全的關鍵因素。每一次重大事故的發生,都會在社會上造成重大的負面影響。究其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外,主要是由于多頭管理,沒有形成統一協調的防范機制,安全管理措施在一些地方沒有很好地落實。此外,除了船舶技術狀況、船員駕駛技術及一些不確定因素外,違章行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特別是船舶超載或偏載(乘客的貨物擺放不均),都可能造成船舶重心偏向一傾而導致船翻人亡。
鄉鎮船舶的安全與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是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部分。怎樣搞好鄉鎮船舶的安全管理,筆者認為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 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鄉鎮船舶要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屬于哪個縣(市)的由哪個縣(市)管理,各鄉鎮成立鄉鎮船舶管理站,各自管理本鄉鎮的船舶、駕駛人員。
二、 扎扎實實從基礎做起
推進對鄉鎮船舶規范、科學的管理,要從基層執法部門的日常工作做起,實施經常、普遍、連續、穩定的執法。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改變災難發生后引起領導“重視”、自上而下布置拉網式大檢查,過后要不了多久卻又“舊病復發”的現象。
為此,有關管理部門要針對歷年來鄉鎮船舶發生的事故和當前存在的隱患,進行認真分析,提出治理對策,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計劃,采取硬措施,下大力氣進行治理。要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進行治理。強制拆除或停航一批老舊船舶;清理取締無證無照船舶、報廢船舶和非法的造船廠(點);在更新改造鄉鎮船舶過程中,實行統一圖紙、統一定廠,統一實施,統一檢驗,確保不讓劣質船舶投入營運;落實渡口、渡船交通安全責任制;落實專人管理,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臺賬;建立鄉鎮船舶數據庫,開展安全管理信息資料的收集,逐步優化水上運力結構。
三、 明確職責,提高管理水平
鄉鎮船舶點多面廣,難于管理,但再分散隱蔽,也離不開有關部門所轄水域。管理上雖有一定難度,但只要下決心,明確職責,落到實處,并非“難于上青天”。
規范了管理隊伍,才能實現鄉鎮船舶管理的良性循環。各級人民政府要用正確的態度看待鄉鎮船舶管理,明確自身的職責,把安全從會議上、口頭上、文件上落實到具體的安全責任人身上,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強現場監督,節日期間要安排足夠人力進行現場檢查,有條件的地方要會同公安部門參與,查處和制止超載現象。
四、 協調機制,避免監管空當
海事部門要摒棄保姆式管理方法,按《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對渡口和渡運秩序實施監督檢查,明確權力范圍和管理職責,有令則行,有禁則止,將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與加強監管服務有機結合起來,真正做到船適航,人適任,減少船舶超航期、超載航行等違章現象的發生。
五、 實行人性化管理
改善執法環境和執法條件,從為當事人著想的角度提供服務,盡可能多地為船方著想;要采用科學方法不斷提高船員的責任意識和技術水平,在渡口設施建設上,要努力營造以人為本的氛圍。
六、 開展深入持久的宣傳活動
要開展深入持久、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教育駕駛員學會保護自身的安全,尊重和珍惜他人的生命安全,形成良好的文明行船習慣,確保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