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安全、文明、有序的觀賽環境,請您認真閱讀以下條款,并在觀看奧運比賽時遵照執行。
一、場館將在賽前2小時左右開放,所有人員進入場館前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為確保您準時入場觀看比賽,請充分考慮交通與安檢排隊所需時間,提早抵達場館。
二、為維護場館秩序,方便您和他人愉快地觀看比賽,請注意不要攜帶以下物品,以免在安檢時耽誤您的寶貴時間:
1.軟硬包裝飲料與食品;
2.易碎品與各類容器;
3.鑼鼓、喇叭、口哨等各類樂器;
4.體積較大、不方便帶入坐席區的箱包、手提袋等隨身物品;
5.旗桿,非奧運會、殘奧會參賽國家或地區的旗幟,長度超過2米、寬度超過1米的旗幟;
6.任何橫幅、標語、傳單等宣傳品與展示品;
7.任何未經授權的專業攝像設備;
8.刀具、球棒、長柄傘、長棍、照相機與攝像機支架等尖銳物,或其它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物品;
9.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
10.動物(導盲犬除外);
11.除嬰兒車與輪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
12.未經授權的對講機、擴音器、收音機、激光裝置、無線電設備等干擾奧運會電子信號的物品。
13.槍支、彈藥、弩、匕首等管制器具;
14.煙花爆竹等易燃物品;
15.腐蝕性與放射性物品等中國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物品。
三、奧運場館必須對號入座,請您認真閱讀票面信息并前往指定位置就座,如有需要,可向觀眾服務志愿者尋求幫助。
四、為了您和他人能夠愉悅地欣賞比賽,以下行為在場館中將被視作不當行為并予以制止:
1.在非吸煙區吸煙;
2.翻越護欄、踩踏座椅以及向比賽場地或觀眾坐席投擲物品;
3.攜帶嬰兒車或輪椅進入非無障礙坐席;
4.進入貴賓區、工作區及比賽場地等非觀眾區域;
5.在坐席區內撐傘、長時間站立等遮擋他人視線或影響他人觀賽的行為;
6.刻意展示、宣傳服飾及隨身物品上的商業標識;
7.集體穿戴含有相同或相似設計圖案、色彩組合或商業標志的服飾;
8.其它分散參賽運動員、技術官員、教練員注意力,影響賽事順利進行或妨礙他人觀賽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閃光燈拍照,明顯處于醉酒狀態進入場館,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等。
五、未經授權,禁止在場館內開展任何宣傳、推廣、展示或籌集資金的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商業、宗教、政治、軍事、領土、人權、環保、動物保護等內容;禁止在場館內分發促銷品或帶有企業標識的任何產品;未經授權,禁止在場館內進行電視轉播報道或使用專業設備錄像。
六、嚴禁圍攻裁判員、運動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任何游行、靜坐、示威行為、酒后滋事、裸奔及其他擾亂現場活動秩序和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本規則會因場館和賽事不同在執行中略有差異,解釋權歸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如需了解場館開放時間及場館規則的詳細信息,敬請致電8610-12308查詢。北京奧組委將為您提供英、法、西、日、德、俄、葡、韓、蒙古、意大利、阿拉伯、漢語、粵語、閩南語十四種語言的咨詢服務。
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