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發性化學中毒事件概述
(一)突發性化學中毒事件的基本概念
所謂“化學事件”是指大量有害化學物質進入環境,引起爆炸、燃燒、中毒等后果,并在即刻或較長時期內嚴重影響人群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或嚴重污染環境的事件,如石油化工企業進行緊急檢修或例行全廠檢修時,常可能發生,因在意料之中,多已有所準備,事故可被迅速控制;但有一類“化學事件”系由意外事件或故意破壞引起,常因缺乏準備而造成生命、財產重大損失,此即為“突發性化學事故”,若以中毒為直接后果,則被稱為“突發性化學中毒事件”。
(二)突發性化學中毒事件的特點
1.多數是人為因素(生產事故、故意破壞、戰爭、恐怖活動等)造成,少數為自然災難(地震、雷電、洪水、火山爆發、森林火災等)引起;
2.不受氣候、地理環境、時間季節影響,可隨時、突然發生;
3.受累人數眾多,波及范圍廣泛,臨床表現復雜,后果嚴重;
4.可以防范,但無法預測。
(三)突發化學中毒事件的國內外狀況
近年來,各類突發性化學事件不斷增加,僅1985-1990年俄羅斯境內所發生的重大化學事件即達240余起;我國由于經濟高速發展,化學事件亦明顯增加,煤礦、石油、化工企業泄漏、爆炸、燃燒、中毒等事件層出不窮,已成為阻礙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巨大障礙。
1.國外化學事件案例
(1)1917年12月7日加拿大的哈利法克斯港“蒙特?布克蘭號”爆炸事件是歷史上最早記載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事件。當時船上滿載TNT、苯等軍用物資,因不慎與比利時“伊莫號”商船相撞,引起強烈爆炸,使該地區方圓4公里被夷為平地,死4000人,傷800人,2500人無家可歸,市內一所學校550名學童僅7名幸存。事故發生后,當地海運局勇敢地承擔了搶救行動,動用火車從波士頓和紐約運來醫務人員和藥物,使傷員得到了及時救治。
(2)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爾聯合碳化物工廠“異氰酸甲酯泄漏事件”是世界上最重大的化學事故,當時即死亡2000余人,30萬人中毒,3萬余人出現急性視力障礙,有后遺癥者約4.5萬人;因當時無任何有組織的緊急救援,這次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比近40年全世界工業事故總和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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