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價格鑒證師、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價格鑒證師、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0]20號)的要求,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價格鑒證師、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組織
(一)上述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報名網址:http://rsks.zbrs.gov.cn。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6月4日-6月20日,現場確認日期為2010年6月7日-6月23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請考生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集中統一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市府東一街15號108房間,電話:3189234、3160170)辦理審核、確認手續。
現場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登錄淄博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rsks.zbrs.gov.cn)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10年6月7日至6月24日。
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填寫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考試收費標準: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56號文件規定,收取考務費:《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每人每科62元。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每人每科58元。
價格鑒證師收費標準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75元。
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報名費收取標準為:主觀題每人每科70元,客觀題每人每科62元。
二、各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見附件1。
三、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201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08年版)》的要求執行,考試科目設置不變。《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客觀題試卷卷本可做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試卷配發草稿紙,考后收回。
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征訂工作由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負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西街17號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發行部,郵編:100029
電話:010-64965024,64913859,網址:http://www.chinasafety.ac.cn/issue/index.aspx。
(二)為方便廣大考生應考,自2010年起,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日程安排由原來的兩天半調整為兩天,各科考試時間長度和次序不變,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具體安排詳見附件1),考試科目設置及作答方式不變。《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4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
2010年價格鑒證師考試將使用2010年版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考生可向中國價格協會訂購,聯系電話:010-68033566。
(三)2010年度注冊設備監理師考試科目設置不變。《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各科試卷卷本可做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
有關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事宜,請與山東省質量評價協會聯系。地址:濟南市歷陽大街6號銀豐大廈9樓920室,郵編250002,電話:0531-89012068。考生也可直接與中國設備監理協會聯系,電話:010-64221783-806。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2、主、客觀題用筆不同,客觀題部分使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防止用錯;3、須在專用答題卡指定題號和指定區域內作答。
(五)各考試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0年8月30日至9月5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除以上新增內容外,各專業考試的報名條件、資格審查、考試收費、考場設置等考務工作均按照2009年有關考務文件的要求執行。
各有關單位要與相關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嚴格掌握報名條件,規范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價格鑒證師、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表
2、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3、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4、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價格鑒證師、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
考試名稱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
9月4日 |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14:00—16: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9月5日 |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 | |
14:00—16: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
9月4日 |
8:30—11:00 |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
13:00—15:30 |
法學基礎知識 | ||
16:30—19:00 |
價格政策法規 | ||
9月5日 |
9:00—11:30 |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 |
14:00—16:30 |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 ||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
9月4日 |
8:30—11:30 |
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 |
14:00—17:00 |
設備監理合同管理 | ||
9月5日 |
8:30—11:30 |
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
14:00—18:00 |
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析 |
附件2: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87號)和《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13號)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附件3: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二)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三)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七)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的考試,只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四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10年年底。
附件4: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
(二)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及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1、凡符合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2、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