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06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晉安監人培字〔2006〕159號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直有關廳局、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06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報名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培訓[2006]65號)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6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6號)精神,為做好2006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省人事廳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直各有關廳局、各有關省管國有企業、中央駐晉單位負責本地、本系統、本單位相關人員參加考試的報名組織工作。
二、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填寫報名信息(包括上傳考生數碼照片)。考生在網上填寫時務必認真閱讀填寫注意事項。
2、省安監局根據有關報名條件和數碼照片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
3、考生網上填報信息時審核交費部門分:太原市、大同市、陽泉市、晉中市、長治市、晉城市、臨汾市、呂梁市、運城市、忻州市、省直共12個。省直有關廳局、省管國有企業及中央駐并單位的,屬于省直審核交費部門,其余單位按所屬地區屬于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初審通過人員打印下載的《資格考試報名表》表,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專業技術證書原件、復印件及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安全業務工作時間的證明(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續考人員不需提供以上材料),到所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復審(省直的到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名表需經所在單位和報名單位審查蓋章。
各市局要對照報名條件的有關規定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復審通過的,辦理報名交費手續(對本地區無條件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可以統一組織網上報名)。各市局上報省局時,上報考生《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并填報《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附件1)(用Excel生成,并報軟盤),填報時報考級別是2的、報考級別是4的考1科的、2科的、3科的、4科的,分別匯總。
“報考人員自主登陸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時間為200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報考人員應于6月30日前前往各市局復審。各市局應于7月10日前將考生《資格考試報名表》和有關證件、證明及匯總表上報省局審核。參加考試人員的《準考證》在考前15天由考生網上自主打印,不在另發。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4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連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在4個考試科目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直接在試卷上作答,其余3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按照規定,考試考點全部設在太原。
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藍色)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無聲無編輯功能的普通函數計算器。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在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點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報名條件: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五、根據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物價局文件(晉價費字[2003]90號)規定,考務費收取標準:考試二門(科)及以下,每人每門(科)40元,三門(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門(科)35元。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全部交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名費交省安監局5元,各報名點留用5元。
六、考試時間
9月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2:00—4:30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9月10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2:00—4:30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七、考試輔導教材報名時一并征訂(征訂單見附件2)。考試輔導教材由太原理工大學安全培訓中心負責征訂,聯系電話:0351-6018785。請各市、各有關單位匯總后分別和他們聯系。
八、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直有關廳局、各省管國有企業要認真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的組織和宣傳工作,使廣大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都能了解和掌握統一考試的政策。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或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系。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聯系電話:0351-3173021 2076067 聯系人:張運輸
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0351-4092176 聯系人:張志勝
附件2:考試輔導教材征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