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鄂人考院函[2007]23號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事考試中心(院),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147號)及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7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07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4個科目。
二、報名程序
(一)首次參考人員 首次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按要求填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1,可復印,A4幅面,貼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涂報名信息卡,經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審核同意(蓋章),由當地政府人事職改部門會同人事考試部門審核(蓋章)后辦理報名手續。省直單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辦理資格審查和報名手續。(報考條件見附件3)。 (二)續報考生 已參加過上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考4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可復印,A4幅面,貼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憑檔案號直接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應注意核對續報考生的檔案號,以確保檔案號的唯一性。
(三)免試科目考生
屬免試科目的人員,無論過去是否參加過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均按首次參考人員的報名程序和要求辦理有關免試科目手續。市州以下考生,須經市、州、省直管市、林區職改部門審查(蓋章)后,辦理報名手續。省直考生,須經省職改辦審查(蓋章)后,辦理報名手續。
中央在鄂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報名時間:
2007年4月23日~4月29日(雙休日照常受理報名)
(二)考試時間:
2007年9月8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2007年9月9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三)各地于2007年6月10日前將報名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四、題型及答題方式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從今年起改為網絡閱卷,請各地在報名時將有關事項告知考生、在考試時請監考老師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
應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普通函數計算器。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各地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五、考試成績及考試信息管理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統計、分析,報名時必須采集報考人員的學歷、所學專業、性別、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規則模板中增加上述信息的必錄設置。請各地在報名信息采集時加以注意?荚囶悇e、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類 別 |
級 別 |
專 業 |
科 目 |
33、注冊安全工程師 | 4、考4科 | 01、注冊安全工程師 | 1、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2、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3、安全生產技術 4、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
2、考2科 | 01、注冊安全工程師 | 1、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4、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
六、考試報名費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字[2005]266號文件規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3科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栋踩a事故案例分析》按每人70元收取。
七、考試大綱及輔導教材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及考前培訓事宜,請與省勞動保護教育中心聯系。
聯系電話: 027-87310409
各地人事考試中心(院)要加強管理,嚴密組織,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3: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湖 北 省 人 事 考 試 院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3: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摘自人發[2002]87號文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茖W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且在《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2002年9月3日)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且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