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粵人考〔2009〕18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事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號),現將我省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3月31日9:00—5月1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事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方式。考生全科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以手機短信方式提示各位考生。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日 期 |
考 試 時 間 |
考 試 科 目 | |
9月5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9月6日 |
上午 |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 |
下午 |
2:00—4: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試方式
(一)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采用網絡閱卷方式,考試時,監考老師務必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普通函數計算器。
(四)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點配發,在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在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選擇“證書速遞”服務,也可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5〕74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征訂請直接與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西街17號安科院發行部,郵編:100029, 網址:www.chinasafety.ac.cn(點擊“安全圖書”欄目),電話:01O-64965024,64913859。考生可直接向該部聯系訂購。
附件:1.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報考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報考級別為“考4科”)考試: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 9月4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用A4紙自行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 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現場核對后退回);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 外省市轉入考生須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2009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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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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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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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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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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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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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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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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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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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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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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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證書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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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專業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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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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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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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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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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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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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請免考部分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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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檔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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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過 科 目 |
2009年報考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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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
起 止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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