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晉安監人培字[2010] 9號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直有關廳局、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1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10]41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號)精神,為做好2010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直各有關廳局、各有關省管國有企業、中央駐晉單位負責本地、本系統、本單位相關人員參加考試的報名組織工作。
二、報名辦法
考試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首次報考考生和續考考生(已獲取檔案號的考生)均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填報報考信息(首次報考考生需上傳近期免冠照片,續考考生須填寫檔案號)。考生在填報時必須認真閱讀填報注意事項。
2、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考生網上填報信息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考生在網上填報信息兩個工作日后上網查看審核結果。初審通過,由考生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蓋章后,由單位或考生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免試兩個科目的考生還需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與報名上傳同底版照片一寸和二寸各一張及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安全業務工作時間的證明,到所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上填報信息中的審核收費部門)進行復審;省直單位的考生直接到省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中心進行復審。續考考生復審時只需攜帶下載打印的《資格考試報名表》或報名網上下載的成績通知單。
3、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對照報名條件的規定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并為復審通過的考生辦理報名交費手續。
4、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5月10日至6月9日。
(2)考生或考生所在單位根據隸屬原則到相應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現場審核時間6月14日至6月18日。
(3)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省直各有關廳局、各有關省管國有企業、中央駐晉單位向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送材料及審核交費時間6月21日至6月25日,具體受理時間安排:
6月21日:大同、朔州、忻州
6月22日:陽泉、呂梁、晉中
6月23日:長治、晉城、臨汾、運城
6月24、25日:太原、省直(及有關單位)
(4)各市和省直各有關單位來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送時需攜帶《資格考試報名表》、《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見附件)和考生的有關證件,從事安全業務工作時間的證明。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受理地點為山西省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中心,地址:太原市雙塔寺街39號。
(5)《準考證》于考前一周(即8月30日)開始由考生網上自助打印。
三、考試
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4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在4個考試科目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其余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按照規定,考試考點全部設在太原。
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由考場配發,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報名條件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五、考試收費
根據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物價局文件(晉價費字[2003]90號)規定,考務費收取標準:考試二門(科)及以下,每人每門(科)40元,三門(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門(科)35元。報名費每人10元。
六、考試時間
9月4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七、考試教材
2010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內容經過適當修訂和調整,考試輔導教材由山西省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中心負責征訂。聯系電話:0351-4032668。
八、要求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直有關廳局、各省管國有企業要認真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的組織和宣傳工作,使廣大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都能了解和掌握考試政策。資格審查工作中的問題請與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山西省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中心)聯系;考務工作方面的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山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0351-4967926 聯系人:李小晉 溫 華
山西省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中心
聯系電話:0351-4032668 聯系人:周海英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聯系電話:0351-7330283 聯系人:竇朝曄
二O一O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