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粵人考〔2011〕2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4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4月26日9:00-5月20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交費確認,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陸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交費。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1年5月20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與報名相關材料一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將來需提交此表。考后系統不再支持下載,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后果自負。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自行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即2011年5月31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匯總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要在7個工作日內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送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復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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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下午 2:00-4:30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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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
安全生產技術 |
下午 2:00-4:30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三、考試方式
(一)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監考員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2.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擦,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須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5〕74號和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五)考試用書
考試大綱與教材征訂請直接與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聯系。聯系電話:01O-64965024、64913859,網址:http://www.chinasafety.ac.cn/issue/index.aspx。考生可直接與該部聯系訂購。
附件:1.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1.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報考級別為“考全科”)考試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 9月2日。
2. 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條件:
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三、提交材料要求
1. 《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2011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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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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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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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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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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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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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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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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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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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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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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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證書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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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專業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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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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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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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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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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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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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請免試部分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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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檔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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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過 科 目 |
2011年報考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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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
起 止 年 月 |
單 位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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