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行政處罰的原則;
二、掌握行政相對人的權利;
三、掌握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
四、了解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
五、了解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
六、熟悉行政處罰的相關程序。
本章大綱變化情況:無變化
本講要點:
1、 行政處罰概念
2、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管轄和適用
3、行政處罰決定、程序和執行
內容講解:
第二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一、行政處罰的概念
(一)行政處罰的含義
行政處罰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實施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行政處罰是對犯有比較輕微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分者實施的行政制裁。行政處罰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保障國家的安全和公民的權利。
(二)行政處罰的特征
1.行政處罰由法定的國家機關和組織實施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主要是國家行政機關;經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行政機關依法委托的組織也可以實施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的對象是違法的行政相對人
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管理的對象,亦稱行政管理相對人。在實施行政處罰時的行政相對人,是指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并應受行政制裁的人。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相對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3.行政處罰必須在法律規定范圍內實施
《行政處罰法》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4.行政處罰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實施
《行政處罰法》要求行政機關必須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法律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的程序主要有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和聽證程序。
(三)行政處罰的原則
《行政處罰法》規定了行政處罰的原則,即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根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