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的基本要求
1、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注冊安全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并按照本規定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以下簡稱執業證)和執業印章的人員。
注冊安全工程師依法從事執業活動,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一是經考試合格或者考核認定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書;二是必須按照規定經注冊登記,取得注冊證。
未經登記注冊的人員,不得以注冊安全工程師名義執業。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定期參加繼續教育,接受業務培訓并定期進行業績考核。
2、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執業活動監督
為了加強對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登記和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按照屬地、分級的原則,對注冊登記管理機構的職責劃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1).國家局的職責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管理、執業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部門注冊機構)對本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2).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職責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稱省級注冊機構)對所轄區域內煤礦安全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3、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聘用
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委托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安全生產服務。
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專業服務人員30%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
二、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的規定
1、辦理注冊的程序
。ㄒ唬┥暾埲讼蚱赣脝挝惶岢錾暾,聘用單位同意后,將申請人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申請材料報送部門、省級注冊機構;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經安全監管總局認可,可以將本企業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直接報送安全監管總局;申請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部門、省級注冊機構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后,應當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部門、省級注冊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將初步核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安全監管總局;
。ㄈ┌踩O管總局自收到部門、省級注冊機構以及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復審并作出書面決定。準予注冊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并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不予注冊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2、初始注冊的申請
。1).申請材料
申請注冊安全工程師初始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僮陨暾埍恚
、谏暾埲速Y格證書(復印件);
③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
、苌暾埲擞行矸葑C件或者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不予注冊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俨痪哂型耆袷滦袨槟芰Φ;
、谠谏暾堊赃^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弁瑫r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聘用單位申請注冊的;
④安全監管總局規定的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三、注冊安全工程師續期注冊的規定
1、續期注冊的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ㄒ唬┳陨暾埍;
。ǘ┥暾埲藞虡I證;
。ㄈ┥暾埲伺c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
(四)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執業期間履職情況證明材料;
。ㄎ澹┳杂行趦冗_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2、續期注冊的程序
注冊有效期滿需要延續注冊的,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滿30日前,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注冊審批機關應當在有效期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注冊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四、注冊安全工程師變更注冊的規定
1、變更注冊申請材料
。ㄒ唬┳陨暾埍;
。ǘ┥暾埲藞虡I證;
(三)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證明(復印件);
。ㄋ模┥暾埲伺c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
注冊安全工程師在辦理變更注冊手續期間不得執業。
2、需重新注冊或變更注冊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及時告知執業證和執業印章頒發機關;重新具備條件的,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申請重新注冊或者變更注冊:
。ㄒ唬┳杂行跐M未延續注冊的;
。ǘ┢赣脝挝槐坏蹁N營業執照的;
。ㄈ┢赣脝挝槐坏蹁N相應資質證書的;
。ㄋ模┡c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3、辦理變更注冊的程序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安全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后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4、執業注銷注冊
證書頒發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將執業證和執業印章收回,并辦理注銷注冊手續:
。ㄒ唬┳园踩こ處熓艿叫淌绿幜P的;
。ǘ┯斜疽幎ǖ谑鍡l規定情形之一未申請重新注冊或者變更注冊的;
。ㄈ┓、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