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數據顯示,去年共檢出各類疑似職業病50例,其中塵肺疑似病例48例,疑似中毒性心臟病1例,疑似中毒性肝病1例;職業禁忌證253例,約15%的受檢者被告知不宜從事或不宜繼續從事危害作業。另一方面,記者在采訪中卻發現,很多人在職業活動中,卻對職業健康檢查這項預防職業病的“保護層”知之甚少,自我防護意識淡薄。
職業健康檢查是職業病防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一項針對接觸職業性危害因素人員進行的特定檢查,它理當引起用人單位及勞動者的極大關注。
制鞋,電鍍,化工,電子,工業,陶瓷,等行業的從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最重要。
職業病是由于職業活動而產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職業病。這也是很多職業人士對職業病存在的認識誤區,缺乏一定的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對所接觸毒物知識缺乏了解,經常將自身的不適與直接從事的作業聯系起來,往往人感覺到的并不一定是導致職業病的主要因素。
醫生提醒,對于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來說,自身樹立起正確的職業衛生安全理念至關重要。首先要主動參與崗前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培訓,包括正確掌握設備的使用方法、操作程序和了解自身可能接觸到的各類化學物質常識,熟知在作業場所、設備、產品包裝、貯存場所、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等醒目位置的職業安全衛生警示標識。其次是正確并堅持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在粉塵、毒物濃度超標的作業環境下工作,口罩、防毒面具、高筒靴等各種個人防護用品可起到避免或減輕職業危害的防護作用。建筑工地上常有人說:“磚頭砸在我頭上,幸虧戴了安全帽,才撿回一條命。”可見合理使用護具何等重要。最后就是認真對待單位提供的職業健康檢查,如實準確地填寫職業史、既往病史、主要癥狀、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等內容,如需復查要積極配合,必要時暫時調離工作崗位。
提前介入防護最有效。疾控中心的有關統計,主要存在職業危害因素行業有制鞋、合成革、陶瓷、電鍍、印刷、農藥、化工、電子工業等。
通過職業健康檢查檢索職業危害易感人群,早期發現職業損害,及時脫離接觸,采取防治措施,大多數職業病是可以預防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配套規章有關規定,為從事職業性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職業性健康檢查是用人單位的法定職責,這里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以及應急性的職業健康檢查,并要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這項規定在具體實施中也遇到一些問題,一方面是由于不少企業的員工流動性大,往往忽略崗前體檢,導致體檢對比資料欠缺,職業健康監護無法滿足連續、動態觀察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接受職業健康體檢員工對體檢報告存在反應冷淡與反應過激兩種情緒。前者不僅自我保護意識差,對于檢查時要求提供職業史、既往病史、癥狀、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等資料時敷衍了事,或是忽視實驗室單項異常指標等亞臨床表現而任其發展,而后者出現任何癥狀,都與職業性危害因果關聯,也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這兩者都不是對待職業病防護的理性態度。
許多職業病都有一定的發展過程,接觸時間越長,接觸的濃度越高,發病的可能性就越大。有效阻擋職業危害對人體危害從量變到質變演變的過程,職業健康監護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如一些長期苯作業的工人,出現白細胞或血小板減少,如能及時調離崗位,經適當觀察治療血象指標恢復正常,避免發展成“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等可怕的病癥,或者可以終止中毒程度進展,爭取到良好的預后。這不僅有利于保護勞動者自身健康,也有利于維護勞動者的相關權益。而有些用人單位由于沒有及時組織粉塵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等工人感到胸悶、呼吸困難時才去就診,發現時已經患有嚴重職業病,例如III期矽肺,造成勞動者健康狀況無法逆轉的后果,也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用人單位降低危害因素最有利。既然要防患于未然,就需要用人單位為預防事故和各類職業傷害發生,做好安全裝置和防護設施工作,包括盡可能采用低毒、無害的原材料,遵照不同工種的通風、密閉、濕化等操作要求,為作業場所配置通風、除塵、排毒、凈化、防暑降溫、抗震、防噪等防護設置,能夠有效降低粉塵、毒物、物理因素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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