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扎實做好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我省將加強對農村工業企業的監督管理,執行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農村地區工業污染。力爭到2010年,農村生活飲用水合格率達到90%以上,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80%以上。
根據實施意見,省級財政將統籌安排村鎮環境整治專項資金,各市、縣(區)政府將從財政預算中安排縣級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專項資金。完善農村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水土保護流失生態脆弱區和近岸海域等重點區域的環境監測,禁止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農村地區立項,淘汰污染嚴重和落后的生產項目、工藝、設備。對污染物超標或超總量排放的企業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將依法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此外,組織編制、實施畜禽養殖發展規劃和污染治理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