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環保局和北京市發改委等9部門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了農村環保工作的8項重點工作。一是針對生態涵養發展區、城市發展新區、城市功能拓展區,確定各區域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二是制定并實施《北京市新農村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統籌、指導和規范農村環保工作。三是以地表飲用水源保護為重點,加大水環境保護力度。四是深入開展生態創建工作,加大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重,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質量。五是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力度,加強畜禽污染防治,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防治農業及農村環境污染。六是嚴格環境準入,控制污染企業向農村轉移,防止新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七是引導旅游、休閑與農村環境保護和諧發展。八是加強農村土地、森林、礦產等重要自然資源的保護與合理利用,嚴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進一步加強農村自然生態保護與建設。
“意見”要求,全市各有關部門要把農村環境保護放在戰略位置加以推進。到2010年,基本實現城鄉環境保護一體化。到2015年,基本建成環境優美、設施完善的現代化農村,建立起符合農村地區實際的環境安全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