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4個工業園區和企業被列為全省環保專項行動首批掛牌督辦對象,省環保部門要求各地要限期對這些企業實行停產、處罰或限期整改等處理。
據福建日報9月3日報道,從福建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14個工業園區和企業因嚴重環境違法被列為2008年全省環保專項行動首批掛牌督辦對象。
這14家工業園區和企業是:1、莆田赤港華僑經濟開發區。區內部分企業超標排放,造成內河網6個監測斷面氨氮、COD、總磷、總氮嚴重超標。2、福州榕福食品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老化,經限期治理,污水仍超標排放,直接影響光明港和閩江水質。3、連江縣虎山義金采石場。礦產品堆放在塘坂水庫一級水源保護區內,離岸邊僅25米;礦區未按環評要求建設攔渣壩,存在泥石流及山體滑坡隱患;未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4、廈門倚川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噴涂生產線2008年4月投產,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建設污水、廢氣處理設施,污水超標排放。5、平和縣九峰鎮和長樂鄉小造紙企業群。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源興紙制品廠、蘆溪造紙廠未按環評審批要求,擅自利用竹子漚漿造紙,未配套環保設施。6、漳浦縣赤湖集控區五金園區。園區內企業、污水處理廠從2002年陸續投產至今未經環保驗收;電鍍污染長期超標排放;電鍍污泥未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7、石獅市鴻山鎮草柄銀鑫紡織廠,未辦理環評手續,擅自建設漂染加工項目。8、德化縣明達紙業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水處理設施,生產廢水直排。9、沙縣嘉利化工有限公司。廢水循環回用池底部設有外排閥門;回用池破裂嚴重,廢水超標排放;油酸儲罐區沒有圍堰。10.尤溪縣龍洋紙業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不完善,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排。11、莆田涵江區新縣鎮仙安廢舊蓄電池回收場,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違法利用廢舊蓄電池熔煉鉛錠,對環境造成較大污染。12、政和縣金峰山金屬制品廠,位于東平鎮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2007年12月擅自投入生產。13、福建漳平金鑫硫酸化工有限公司。一條年產5.5萬噸硫酸生產線未批先建,擅自投產;廢渣堆放場“無三防”處理設施;總排口廢水超標排放。14、古田縣鶴塘鎮部分石板材開采和加工企業。無證生產,廢渣無序堆放,廢水治理設施不完善,廢水、廢渣嚴重污染環境。
據了解,福建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已明確督辦單位、責任單位、解決措施和解決時限,要求各地限期依法對這些企業實行停產、處罰或限期整改等處理,確保處理措施落實到位。對久拖不辦、不及時處理或變通從輕處理的,將按照監察部、原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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