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民不經意丟棄的熒光燈管等廢舊光源其所含的汞會對周邊環境帶來嚴重污染。為此,民革深圳市委會在其提交的相關提案中提出要建立廢舊光源處理中心,以減輕其對大氣、土壤和水源的污染,避免危害人體健康。
據初步推算,深圳每年大約產生廢熒光燈管460萬支,節能燈泡800萬只,高壓鈉燈和金鹵燈10萬只。而就此按照深圳每年產生的廢舊丟棄光源數量計算,深圳每年受汞污染達20萬毫克。該提案指出,一只廢舊丟棄光源破碎后,立即向周圍散發汞蒸氣,瞬時可使周圍空氣中的汞濃度達到10~20毫克/立方米,而國家規定的汞在空氣中的最高允許濃度為0.01毫克/立方米,“由于汞的沸點很低,可在常溫下蒸發,含汞玻璃碎片對土壤、水源污染嚴重。一旦進入人體的汞超過某一值,就會破壞人的中樞神經系統、肝、腎等,危害人體健康。”
為此,民革深圳市委會建議,深圳城管或環保相關部門應盡快建立廢舊光源處理中心,將全市廢舊光源實行回收集中處理。同時,建立政府財政補貼,實行“以舊換新”機制,顧客將廢舊光源返還給銷售商,以低價換得新光源;銷售商集中廢舊光源運送到處理中心,并領取政府財政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