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8日訊記者郄建榮云南省率先在全國成立的環保公安機關執法成效顯現。因重大污染事件而催生出來的云南省玉溪環保公安分局通過與環保部門攜手,今年一季度以來已對105戶新建企業進行現場監察。這種聯合執法機制被認為是開創全國環保聯合執法先河。
近日,環境保護部官方網站上報道了玉溪市的做法。
去年發生在玉溪的陽宗海砷污染事件為環境保護敲響了警鐘。云南省提出可以考慮設立環保警察隊伍。繼昆明市公安局環境保護分局宣告成立后,玉溪市公安局環保分局也宣告成立,云南省在公安部門成立環保分局的做法在全國尚屬首例。
據介紹,玉溪公安局環保分局成立以來與市環保局一起開展了對重點排污企業的大走訪和環保安全隱患大排查工作。
有關環保與公安聯合執法今年一季度的數據顯示,玉溪市公安局環保分局出動222人次,對三湖一海徑流區60戶重點企業,對東風水庫徑流區28戶重點企業、規模養殖戶、垃圾填埋場等進行現場調查;玉溪市環境監察機構出動915人次,參與市政府組織開展對全市181戶重點排污企業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出動315人次,對105戶新建企業進行現場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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