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筆者連續看到兩則關于污染治理方面的報道,感觸頗深:
一則是6月11日,環境保護部決定暫停審批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項目、華能集團和華電集團(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外)的建設項目、山東省鋼鐵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這三大項目都存在未經環評審批就擅自開工的問題。
另一則是,廣東省普寧市因練江沿線鄉鎮、街道辦污染治理不力,導致居民生活污水和企業廢水直排,造成練江嚴重污染,幾乎變成“黑江”的問題。廣東省普寧市責成相關責任人在當地電視上,就本鎮或街道存在的向練江偷排污水和偷倒污染物的情況,向市民公開道歉。
這兩則消息雖然報道的時間不同,但卻共同說明了一個問題,即在全國上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過程中,對治污這件關系人類生存環境、關系人民生命健康、關系子孫后代永續發展的頭等大事,各地、各級政府都不能掉以輕心,不能等到沒有退路時再去找出路。而必須未雨綢繆,提前準備。
一要從源頭上抓起,認真把好環評關。各地在招商引資、新上項目時,要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作為項目和規劃審批不可逾越的“高壓線”和“防火墻”,凡未經環評或環評不過關的“兩高一資”項目和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都要堅決“卡”住,絕不能重走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二是要出重拳,狠抓對污染源的綜合整治。首先,要進行地毯式排查,切實弄清造成污染的點源和面源情況;其次,要明確責任,對造成污染的點源和面源進行全天候、全過程、全方位的監控管理;再次,要多管齊下,對造成污染的點源和面源進行綜合治理,該關的企業要堅決關,該停的項目要責令停,該轉的產品要限期轉。唯此,治污才能贏得主動并收到實效。
俗話說,“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同樣的道理,如果污染治理都像上述兩則報道所披露的那樣,總是要等到沒有退路時,再去抓的話,不僅工作被動,相關責任主體還要付出代價,其利弊得失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