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湖南省長沙市環保局發布《環境風險企業管理若干規定》,這是國內首部環境風險企業管理辦法。今后,污染企業將按照風險等級購買環境責任保險,環境監測將增加企業周邊水、土壤等項目……
《規定》實施后,長沙將在全國率先對環境風險企業進行界定和分類,并據此要求企業購買環境風險責任保險。除了現有的對企業排放污染物的監測項目,《規定》將企業周邊水和土壤等項目也增加到了環境監測的范圍之中。
根據《規定》,一類包括涉及劇毒、危險化學品、重金屬采選和冶煉等排污企業;二類包括電鍍、制革、醫療、有色冶金等排污企業;三類包括使用放射性物質的、倉儲有毒、有害及化學危險品等排污企業。一、二類風險企業應當購買環境風險責任保險,三類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酌情購買。
企業購買保險后,一旦環境污染責任事故發生,將由保險公司及時對受害方進行賠償,避免責任難以落實的情況,同時也通過市場手段平息糾紛,減輕政府的額外負擔。